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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FC欧洲私有林主认证

发表日期:2018年6月8日  本页面已被访问 7420 次

PEFC由欧洲的私有林主发起,目前在世界上最大的认证林产品市场——欧洲影响较大。 

为与环保团体为主体成立的FSC体系互相制衡,1999年6月由11个欧洲国家的森林管理团体代表于巴黎集会成立「森林验证认可计划委员会(PEFC Council)」验证体系,是为一个较能反映森林业者利益的森林验证体系。原先PEFC代表「Pan European Forest Certification (泛欧森林验证)」,但是因为后来参与组织超出欧洲范围,为反映其国际化程度,2002年底乃将组织名称改为「(Programme for the Endorsement of Forest Certification (森林验证认可计划)」,但是对外缩写依然是PEFC。 

PEFC系由代表森林产业的各个产业团体支持下成立的森林验证推动团体。其性质属于独立、非营利性的非政府组织,目的是推动第三者验证制度之互相承认,来推动森林的永续管理经营目标。PEFC的11个创始国家团体为:奥地利、比利时、捷克、法国、芬兰、爱尔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 

目前PEFC拥有27个会员国团体,其中13个会员国的国家性森林验证计划已经通过审查,取得彼此互相承认地位,这些国家是:澳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芬兰、法国、德国、拉脱维亚、挪威、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另有14个会员国的国家验证制度尚未通过审查,分别是: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CSA)、智利、爱沙尼亚、爱尔兰、意大利、立陶宛、卢森堡、马来西亚、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美国(SFI)。 

PEFC原为欧洲区域性组织,但目前参与会员已经扩大至包括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巴西、马来西亚等国家,只是这些非属欧洲地区国家的国家验证制度,皆尚未通过互相承认之审查评估。因此通过PEFC认可计划验证通过之森林依然全数字于欧洲,共计有13国的51,970,715公顷森林。PEFC颁发的证书亦与FSC一样分为森林管理与监管链证书两种。 

对于林业业者而言,若要取得PEFC体系之验证通过,则其所在国家必须要先建立国家验证体系,该体系并且经过PEFC审核通过。在由此种PEFC认可验证制度下验证通过之后,业者方能挂用PEFC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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