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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民工荒”的成因

发表日期:2018年6月14日  本页面已被访问 488 次

论文关键词:民工荒,市场约束,制度障碍

 

我国三十年经济高速发展的奇迹与数以亿计农民工的贡献是分不开的,农民进城做工是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要求,然而春节过后,沿海地区和内地同时出现了严重的缺工现象。有人指出,中国经济发展的“人口红利”正在枯竭,用工荒正成为全国普遍现象,“刘易斯拐点”在中国已经出现。半个世纪前,经济学家刘易斯创立了“二元经济发展模型”,指出发展中经济体在工业化过程中,工业部门会不断吸收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他们工资水平并不取决于劳动力的供求关系,而是取决于农民的收入水平。当工业化将剩余劳动力都吸纳干净,工资水平就取决于劳动的边际生产力,劳动力供给的拐点来临。而2010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5919元,比城镇居民少了13190元,差距悬殊。有资料显示,全国农民工有2.3亿,大量富余劳动力亟待离开土地,向城市转移,寻找就业岗位。尤其是8090后新生代农民工,对农村、土地等不再留恋和熟悉,更渴望到城市生活和工作。在此情况下,出现如此大面积的“用工荒”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和认真对待。

 

一、劳动力市场的新变化成为农民进城的市场约束。

首先从劳动力需方市场来看:金融危机过后我国经济率先企稳回升,景气度大增,企业用工量出现急剧回升态势。无论是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的实施,还是“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都大大改善了企业的投资环境,创造了数以千万计的劳动岗位,一时出现用工量井喷的局面。往年大量输出劳动力的中西部地区,由于产业升级和产业转移,制造业、服务业取得长足发展,大量农民工在家乡附近就能找到务工的机会,他们不意愿远走他乡过那种候鸟式的两栖生活,一时导致东南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争招农民工的现象发生。

其次从劳动力供方市场来看:第一代的农民工如今已步入中年,虽然他们仍然需要通过务工获得收入来养家糊口,也能吃苦耐劳,从事城里人不屑的工作,但是,他们一方面已经不再是企业招工青睐的对象(企业倾向于招1830岁的青年工),另一方面也面临子女教育、父母赡养等问题,背井离乡外出打工的机会成本提升,“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是他们出外的牵挂和挥之不去的痛。他们中的一部分人选择利用十几年打工收入在家乡自我创业,一部分人在家乡附近打工,或从事种植业养殖业获取务农收入。而新生代农民工养家糊口的压力虽远没有父辈大,到城市工作生活是他们的第一选择,但是他们大多接受了较好的教育,学历越来越高,择业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就业选择、工作条件、劳动保护上有更高的要求,更注重生活品质、自由度、发展机会等,他们宁可不就业,也不愿像父辈一样在工资水平极低、长期加班、没有上升机会的企业打工。

 

二、城乡分割的二元化制度成为农民进城的制度障碍。

相比市场约束,制度障碍是“用工荒”出现的深层原因。首先在收入分配制度方面,近十几年来我国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连续下降,农民工就业的主战场—民营经济领域表现得尤为明显。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的农民工调查报告显示:2010年农民工月平均工资只有1690元。我国民营企业的劳动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是典型的资本对劳动者控制和压榨的劳动关系类型,多数企业产品技术含量和出口附加值不高,仍旧抱着传统的单纯依靠廉价劳动力赚取利润的观念,企业利润比较薄弱,加薪空间有限。农民工的底薪大都是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他们只能通过没日没夜的加班来获得期望的收入。在此情形下,政府应通过减税等手段帮助企业通过利润水平,而企业必须通过加强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利润空间。如此企业才能发展壮大,员工的工资福利才能提高,才能吸引和留住农民工。

其次在劳动保障制度方面,农民工从事的大多是城里人不愿从事的脏活、累活、苦活,甚至是对身体有伤害的危活。他们不仅劳动报酬低、劳动强度大、工作条件差,缺少必要的劳动保护,而且还时常面临各种侵害他们合法权益的行为。不签劳动合同、长期拖欠工资、欠薪逃逸、职业病鉴定难、工伤事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等现象时有发生,跳楼讨薪、开胸验肺就是其极端的个案。有些农民工长期在恶劣的条件又缺乏安全保护的环境下劳动,落下了病根,丧失了劳动能力。打工原本是为了致富,没想成为返贫的根源。这些活生生的例子都促使农民工更为理性、更为从容地对待务工机会,他们学会了思考、学会了选择。这些年来,我们建立完善了众多的劳动保障法律制度,但在贯彻执行上存在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执法不严、违章不究等现象。可以想象:如果我们切实做好了对农民工的劳动保护,还是能吸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就业的。

最后阻碍农民工进城的最大制度障碍还是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以及依附于其上的各种福利制度。在城乡二元结构的分割下,“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修葺了一道不可逾越的墙。一边是享受养老、医疗、失业、救济等多重福利的城市人口,一边是即便为城市建设付出了血的代价也无法获得相关保障的农民工。

一边是可以轻松享受城市优越的教育资源的城市人口,一边是就算在城市读到高中毕业也必须回到农村参加高考的农民工子弟。尤其是后者—农民工子弟的教育是广大农民工呼吁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他们表示:自己这一代吃苦受累也就算了,但下一代不能一开始就输在起跑线上,不能再重复自己的老路。可见,由于户籍制度造成的福利与权利的缺失,使得农民工看不到在城市落脚发展的希望,转而回到农村过不受歧视的有尊严的生活。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的调查,由于受户籍问题限制、用人单位歧视等原因,全国有70%-80%的农民工不能享受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而其他所谓享受到的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相比较,也是低服务、低保障。这种饱受歧视的二等公民福利待遇和城市的高房价高生活水平,决定了农民工即使比城里人付出多倍的努力也很难融入城市群体,他们只能望“城”兴叹,徒呼奈何。因此,改革户籍制度,赋予农民工以市民同等的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权益,并帮助其解决进城过程中遇到的种种困难,如此必将形成农民工大批返城寻找就业岗位的局面。

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劳动就业群体,千万不可将“用工荒”的警号误解为政府可以放弃积极的就业政策。恰恰相反,给这些为城市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农民工以合理的待遇,将他们吸纳进城市,成为有体面、有尊严的市民,不仅是农民工的希望,也是城市发展的需要,更是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 郑风田:《民工荒深层原因是农民工市民化滞后》

2 吴红宇:《再析民工荒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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