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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法》实施遭遇普及难题

发表日期:2018年6月9日  本页面已被访问 2440 次

    费用高,银行未加入

  4月1日实施的《电子签名法》总算给了国内的电子交易一个合法的身份。不过这套法规在实际操作中,依旧面临如何普及应用的问题。记者获悉,目前广东具有合法电子签名权利的使用者只有20万左右,使用的政府和企业单位只有3000多家。而且个人用户在操作过程中仍存在漏洞。

  虽然国内首份电子签名合同和电子保单已经问世,但业内人士认为,电子签名的使用环境和配套并不成熟,而且制约电子交易普及发展的障碍目前并不在验证对方真实身份上,而是整个电子交易体系之间是否能够共通,不需要用户手持不同的电子签名辗转于银行、网上电子商务和公司等不同场合。

  电子签名需国家认证

  显而易见的是,不少用户目前手头上都拿着一些不同的数字签名:有银行发出的,有工商局发出的,也有从一些认证机构得到的。但根据与《电子签名法》的原则,所有的数字签名都是证明个人身份的,“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

  也就是说电子签名要合法化,必须要得到国家认可的电子签名认证机构认证。据了解,目前在广东省内这样的合法认证机构一共有12家。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申请电子签名人必须带备身份证及复印件到中心亲自办理。而过去用户从其他机构或者银行得到的电子签名,由于未得到国家认证,因此不属于《电子签名法》的保护范围。

  该人士表示,现在银行的电子签名系统并没有纳入国家管理,缺少银行这重要一环是电子签名难以普及使用的一个关键障碍。

  费用高个人用户难普及

  认证中心人士称,其实最终个人使用者从中心拿到的就是一个U盘。使用者只需要在电子签名时把这个U盘插入计算机,然后输入密码,就等同于给文件“加盖”了个人的身份识别,当然对于一份合同而言,只有一方同意合同条款,才会“加盖”电子签名。

  不过这样一个电子签名并不是一次办理长期拥有的,认证中心表示,对于个人使用者,电子签名一年的使用费是96元。如果是第一次申请,那么还需要专门花费240元购买一个由国密办授权密码的USB电子密钥,实质上就是一个加密的U盘。

  一位长期在
网上开店做生意的张先生认为,这种费用对于他而言太高了。电子商务可以说是目前最需要法律保护的领域,但即使是这个领域,张先生也认为,交易流程目前还欠缺规范,《电子签名法》想普及使用实操起来比较困难。

  他表示,其实现在他在网上交易的身份也是真实的,在注册的时候网站也要求张先生提供身份证号码或者
手机号码,同时联系当地公安机关核实身份,验证身份一次便可而且过程免费。但这种做法不能完全杜绝网上交易作假或者作弊的可能。不少买家在竞拍的时候都决定了以什么价格买多少,但拍卖结束后,买家就消失了,即使你主动和他联系,也有可能被告知不打算买了。在交易过程的什么时候存在合法的要约关系,《电子签名法》里面并没有规定。

  企业系统升级前期投入大

  不仅仅是个人用户使用有困难,目前公司企业等使用也存在前期投入大的问题。据悉一个电子签名的系统在企业内使用,必须对企业内部的信息系统做升级改造方可。而这样的改造费用往往十分高昂。

  上周,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与CSC电脑科技集团(CSC.NYSE)签订了一份为期5年、合同金额达1760万美元(折合1.45亿元人民币)的合同——— CSC公司将为太平洋财险公司提供一套全新的保险管理系统,来替代其目前使用的系统;新系统将支持包括寿险、养老金、意外及健康险、长期疗养险、财产险以及非保险类衍生产品等业务,以帮助太平洋财险公司提升在业务流程方面的自动化程度。透过这套系统才能让太平洋财险有可能使用上电子签名系统。

  而另外一家提供电子签名系统的北京书生国际公司也表示,他们提供的系统必须与文书系统一同出售,单软件系统就需要20多万,此外每个用户的电子签名授权费用另算。

  验证使用存漏洞

  认证中心人士表示,只要个人用户带身份证原件,由中心审核便可以认证个人身份,不需要提交公安机关确定真实性,这无疑留下了认证的隐患。

  此外假如存放个人电子签名的U盘丢失,只要个人用户打电话通知,认证中心便会立即停止电子签名使用。并且要求用户24小时内带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办理手续并领取新电子签名。由于电话挂失无法立即验证用户身份,这也难免会造成漏洞,如果有其他人恶作剧,很可能会妨碍用户的日常操作使用。

  相关链接:《电子签名法》适用范围

  《电子签名法》规定,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除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的,均可使用电子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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