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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管理的探索和实践

发表日期:2018年6月8日  本页面已被访问 2297 次

    尽管径山名茶是历史名茶,重新开发后又连获殊荣,但由于没有科学的管理体系,始终发展不快,至1997年产量只有3000千克。为此,从1997年开始,余杭市就把径山茶的标准化体系建设,特别把标准化管理列为名牌战略的重点工程,并相继推出了以下措施。
               
  1.统一品牌。这是名牌战略,同时也是标准化管理首先碰到的问题。此前,余杭市名茶的品牌颇多,除历史上一直延续下来的“径山茶”外,还有后来新创的省级名茶“谷雨春”、“双径雨前”、‘娘娘山茶”、“余杭雀舌”等等。至于注册商标,那就更多了,仅长乐镇就有6只。品牌多,本应说是件好事,说明当时人们争创名牌的市场意识很强。但经10多年的实践,结果并不理想,由于力量分散和无谓竞争,最后是大家都成不了气候,其中有几只品牌没维持多久就销声匿迹了。这个问题很快就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专门组织各重点产茶乡镇和相关部门赴先进县市考察,后又多次召集市四套班子会议作专题研究,最后终于统一了思想,决定全市名茶都统一打“径山茶”品牌,合力实施名牌战略。此后,径山茶业管理协会对径山茶的花色品种进行了适当的同类项合并,其中卷曲形的称“径山毛峰”,针形的称“径山玉露”,扁形的称“径山龙井”,也即径山茶的三大系列产品。但不管是何种花色,径山茶在品质特征上都有一个共同的追求,概括起来是3句话16个字,即“崇尚自然,追求绿翠,讲究真色、真香、真味”。  

  2.制定标准。这是标准化管理不可缺的依据。因为急用,  当时首先制定的是径山茶的商品质量标准,同时也来不及把各花色品种综合在一起,而是成熟一个就发布一个,执行起来再说。所以,径山茶(毛峰)、径山龙井茶、径山玉露茶的质量标准是分别发布的。这样,为径山茶实施标准化管理和取信市场提前积累了两年的经验。经过两年来的实践和多方论证,现在径山茶系列标准已经基本定稿,并将于近期发布。这一即将发布的标准在总代号DB33/1257和总标题《径山茶》下,具体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DB33/1'257.1径山茶  第1部分  栽培技术;DB33/T257.2径山茶  第2部分  鲜叶和加工工艺;DB33/T257.3径山茶  第3部分  商品茶。
  以上标准都由径山茶业管理协会提出、起草和归口。
               
  3.健全组织。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茶业迟早都得实现从政府管理行为向行业管理行为的变革。所以早在80年代,余杭市就组织过类似的协会,也轰轰烈烈过一阵子,但后来由于计划经济时代延续下来的那种政出多门的政府管理体制的影响而失败了。有了前面的教训,在这次径山茶业管理协会的成立过程中,市政府就干脆把协会宗旨的核心定位为“管理”两字,并明确指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条件成熟时应及时通过授权、委托等手续逐步将有关职能交由协会去承担, 
            
  同时,还特别安排有关行政领导及工商、技监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进入协会理事会任要职,从而保证了协会幼年期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协会下设有四个委员会:一是产业规划委员会,负责按标准制订径山茶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二是标准化委员会,负责标准的制订、修订和监督;三是综合经营委员会,负责在龙头企业中开展标准示范和推广;四是科技发展委员会,负责科技攻关,并通过标准化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此外,为了保证标准化管理的顺利开展,各重点产茶乡镇都相应建立了标准化管理组织,因为质量是关键,所以都称作“X X镇(乡)茶叶质量管理组”。管理组在同级镇(乡)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也接受市农业局、技术监督局、径山茶业管理协会等业务指导和分配的工作任务。
               
  4.签订合同。有了统一的品牌,统一的标准和健全的管理机构,不等于就能保证标准化管理的顺利实施。就目前协会本身来说,它借以管理的手段有二,  一是拥有一只品牌商标一“古钟”,人们之所以积极地要求加入协会,其重要原因就是使用名牌商标能给企业带来明显效益;二是制订有一系列标准,这也是因为无标准商品取信不了市场的缘故。由于除了国家强制执行的标准外,一般的标准都为推荐性的,所以就协会来说,并不允许把遵守标准的任何义务强加于任何人,除非是通过法规或合同的形式,而法规形式是协会所不能及的,只能采取后者。于是,协会先后推出三条措施:一是统一包装并实施包装的总量控制。这是因为无论是宣传贯彻栽培技术标准,还是鲜叶及加工工艺技术标准,最终结果要反映在商品的质量上,而抓住名茶的包装管理,则等于是抓住了质量管理的牛鼻子。为此,协会召开了径山茶生产、经营企业参加的包装工作研讨会,以民主表决、签字画押的方式通过有关加强径山茶标准化管理的五条决议,并经协会、技监局、农业局联合发文贯彻到全市各有关企业。

  这五条决议的重点有三个方面:①凡生产、经营径山茶的企业(农户)都必须统一执行已制订发布的3个径山茶标准,并必须到市技监局登记认可后方可生效,否则属无标生产,列入查处范围。②凡生产径山茶的企业(农户)都应使用由径山茶叶管理协会统一设计监制的包装,并必须事前向径山茶叶管理协会申请,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违者按有关法规追究责任。③所有径山茶产品出厂,都必须在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级别、产地、生产单位、生产日期、净含量、保质期、联系电话等,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均作不合格产品处理。二是与条件符合、质量合格、协会同意使用“古钟”牌商标的企业逐个签约《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经国家商标局备案公告,从而进一步把接受标准化管理的义务通过合同的形式确定下来。三是强化径山茶质量的监督管理,如开展一年一度的固定检验、日常抽查、质量信得过产品认定,以及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工艺标准研讨会、技术竞赛活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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