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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B股?

发表日期:2018年6月7日  本页面已被访问 1196 次

    B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中国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外资股。B股公司的注册地和上市地都在境内,2001年前投资者限制为境外人士,2001年之后,开放境内个人居民投资B股。

  商务印书馆《英汉证券投资词典》的解释:英语为:B share。亦为:B种股票

  B股的“B”,仅相对于A股的“A”而言,无实际含义,区别于“H股”“S股”等含义。

  ①公司或投资基金发行的一种股份形式。在发行过程中,公司通过章程给不同股份形式赋予不同的权益,使公司股份出现A股、B股等形式。而不同公司赋予B股的权益也不尽相同。比如中国境内上市公司的A股公司普通股,可以上市流通;而B股为人民币特种股票,不能流通。有些国家的B股为优先股,只享受固定红利分配,没有投票选举权等。

  ②特指中国上市公司发行的人民币特种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交易,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B股市场于1992年建立,2001年2月19日前仅限外国投资者买卖,此后,B股市场对国内投资者开放。

  ③不支付前期管理费用的投资基金,但是这种基金要交纳佣金及年费。如果投资者在持有基金的续存期限短于6~8年时退出,通常还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开户

  投资者如需买卖深、沪证券交易所B 股,应事先开立B股帐户。

  B股开户步骤

  第一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到其原外汇存款银行将其现汇存款和外币现钞存款划入证券商在同城、同行的B 股保证金帐户。

  境内商业银行向境内个人投资者出具进帐凭证单,并向证券经营机构出具对帐单;

  第二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本人进帐凭证单到证券经营机构开立B 股资金帐户,开立B股资金帐户的最低金额为等值1000美元;

  第三步:凭刚开立的B股资金账户到该证券经营机构申请开立B股股票帐户。[1]

  B股的发行与上市条件

  1、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时,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的条件:

  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 符合国家有关利用外资的规定; 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 发起人出资总额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 拟向社会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其拟向社会发行股份的比例达15%以上; 改组设立公司的原有企业或者作为公司主要发起人的国有企业,在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改组设立公司的原有企业或者作为公司主要发起人的国有企业,最近3年连续盈利。

  2、已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资本,申请发行B股时,应具备的条件:

  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 符合国家有关利用外资的规定; 公司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所得资金的用途与募股时确定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公司净资产总值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 公司从前一次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有企业改组或者国有企业作为主要发起人设立的公司,可以连续计算。

  3、境内上市外资股公司增资发行B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

  2)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

  3)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4)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5)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

  6)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7)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B股的特点

  B股不是实物股票,依靠无纸化电子记帐,实行“T+3”交割制度,有涨跌幅(10%)限制,参与投资者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和外国人,持有合法外汇存款的大陆居民也可投资。

  A股是供境内投资者投资的股票,B股是供境外投资者投资的股票。B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但需以外币购买。A股和B股均在上海或深圳交易所上市。

  A股也称为人民币普通股票、流通股、社会公众股、普通股。是指那些在中国大陆注册、在中国大陆上市的普通股票。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

  A股不是实物股票,以无纸化电子记帐,实行“T+1”交割制度,有涨跌幅(10%)限制,参与投资者为中国大陆机构或个人。

  交易

  基本交易规则

  1、交易品种:深圳B股和上海B股

  2、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交易。

  3、交易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4、成交顺序:

  (1)价格优先: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2)时间优先: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5、价格最小变化档位:深交所B股为0.01港元;上交所B股为0.001美元。

  6、交易单位:B股买数额以一手即100股或其整数倍为单位(卖出则无此下限)。

  7、交易方式:深市B股交易方式分为集中交易和对敲交易。

  (1)集中交易:指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交易所集中市场交易系统达成的交易。

  (2)对敲交易:证券商在开市后至闭市前5分钟将其接受的同一种B股买入委托和卖出委托配对后输入,经交易所的对敲交易系统确认后达成的交易。对敲交易仅限于股份托管在同一证券商处且不同投资者之间的股份协议转让。每笔交易数量须达到50000股以上。

  8、涨跌幅限制:与A 股一样,B股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股票上市首日不受涨跌幅限制。

  9、申报限制: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10、上市首日申报限制:深交所B股上市首日无涨跌幅限制,但B股上市首日集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150元,连续竞价的有效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5元。上交所无此限制。

  11、竞价时间

  集合竞价:上午9:15~9:25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12、开盘价和收盘价

  (1)开市价(开盘价):当日该股第一笔成交价;B股的开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竞价方式产生。

  (2)收市价(收盘价):为当日该股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日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13、交易与交收

  (1)交易:B股实行T+1交易

  (2)交收:B股的清算交收也与A股不同,B股的交收期为T+3,即在成交日后的第三日完成。在此之前,投资者不能提取卖出股票款和进行买入股票的转托管。[2]

 

  交易费用

  主要分为以下几部分:

  1、银行转账费用。投资者需要将本人的外汇存款从银行存款账户上划汇到证券公司,如果是投资者外汇账户上的美元或港币是现汇,银行不收手续费;但如果投资者外汇账户上存款是美元或港币现钞,银行则按1‰收取钞转汇手续费。

  2、开户费用19美元/户。

  3、佣金: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3%计收;印花税:按成交金额的1‰计收;结算费:按成交金额的0.5‰计收。

 

  投资指南

  证券转托管

  证券转托管是指深市投资者将其托管在某一证券商那里的证券转到另一个证券商处托管。

  根据深交所规则规定,投资者在哪个证券商处买进的证券就只能在该券商处卖出。投资者如果不想在原开户的证券部买卖股票,想换另一家证券部交易,同时又不想卖出持有的股票,可以办理转托管手续。

  投资者买入的B股股份、认购的新股托管在其买入或指定的券商名下。如果B股投资者想变更托管券商,可以办理转托管。转托管有以下两种方法,各有不同的适用对象:

  1、交易报盘转托管--适用于境内券商之间的转托管,程序同A股。

  2、二类指令转托管--用于涉及境外券商的转托管。

  以下介绍的是交易报盘转托管的办法。

  办理手续

  1、在B股交易时间内,投资者在原开户的证券部填写“转托管委托书”,填写转托管资料,包括:

  (1)股东代码、股东姓名、证券代码、证券名称、转出券商名称、代码;

  (2)填写要转出的股票名称及股数(可以全部转,也可以只转一部分);

  (3)填写转入证券部的席位号。

  2.在原开户证券部办完手续并确认后,第二天就可以到要转入的证券部查询是否到帐并开始交易。

  操作要点

  1.由于深市实行的是T+3交收,深市B股投资者若要转托管需在买入成交的T+3日交收过后才能办理。

  2.转托管可以是一只股票或多只股票,也可以是一只证券的部分或全部。投资者可以选择转其中部分股票或同股票中的部分股票。

  3.投资者转托管报盘在当天交易时间内允许撤单;

  4.转托管证券T+1日(即次一交易日)到帐,投资者可在转入证券商处委托卖出。

  5.投资者的转托管不成功(转出券商接收到转托管未确认数据),投资者应立即向转出券商询问,以便券商及时为投资者向深圳证券结算公司查询原因。

  注意事项

  1.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证券部席位号为6位数,投资者填写时一定要特别注意转入券商的席位号不要填错。

  2.转托管只有深市有,沪市是没有的。

  3.权益派发日转托管的,红股和红利在原托管券商处领取;

  4.配股权证不允许转托管

  5.通过交易系统报盘办理B股转托管的业务仅适用于境内结算会员。[3]  

  保证金存取

  由于B 股交易是以外币来进行交易,因此,其保证金的存取较A 股为复杂。

  办理手续

  (一)保证金存入

  B 股保证金存入来源分为现汇存款和外币现钞存款。

  现汇存款

  是指境外汇入外汇或携入的外汇票据转存境内商业银行的存款;

  外币现钞存款

  是指境内居民个人持有的外币现钞存入境内商业银行的存款。

  办理手续

  投资者凭B 股证券帐户在券商处办理外汇资金帐户(即B 股保证金帐户)时:

  1、境内居民将从银行转出的现汇或现钞存款,存入B股保证金帐户内;

  2、境外(非居民)投资者则须将从境外汇入的外币现汇或境内商业银行的合法现汇存款,存入B 股资金帐户内。

  证券营业部B 股柜台专设保证金存入窗口,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保证金存入的手续。

  (二)保证金提取

  保证金支取时:

  1.境内居民须先将B 股保证金帐户中资金划回境内商业银行,再到银行提取,而划回银行的资金视同外币现钞,不得向境外支付;

  2.境外(非居民)投资者可汇出境外支付,或存入其在内地开立的合法外汇帐户。

  注意事项

  1、投资者在委托买入B股之前,须在B股帐户内存入足额的保证金。

  2、投资者提取保证金须在卖出股票后的T+3 日,在保证金的实际余额内提取。

  3、投资者取款时须出示股东代码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填写印鉴或输入密码。经证券公司柜台人员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取款或汇出手续。

  4、一些证券营业部还规定,投资者要求提取或汇出较大金额款项时,应提前通知公司。

  5、提、汇款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如手续费、电汇费等)均由投资者承担。

  6、许多券商开通了电话委托、网上委托的划款服务,投资者可以不用到证券营业部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款的手续,但是,考虑到资金的安全性,对需要开通此项服务的投资者,证券部一般要与投资者签定一份协议,以确保资金划款安全。而网上委托划款,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些证券部即使开通了网上交易,暂时也不提供在网上划款的服务。

 

  除权除息:上市证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交易所会在股权(债权)登记日(B 股为最后交易日)次一交易日对该证券作除权除息处理。

  最后交易日:B 股的“最后交易日”相当于A 股股权登记日,确定了B 股最后交易日,也就是说明该日是含权息(或含权或含息)股票交易的最后一天,只要在最后交易日收盘止一直拥有B 股者,即可拥有该B 股的送股、配股、派发红利等权利,并能通过B 股的“最后交易日”来确定B 股的“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除权除息日”表示在该日以前买入或持有的B 股投资者,享有送股、转增股、派发现金红利等权利。

  股权登记日:根据B 股实行T+3 交收制度,B 股的“股权登记日” 或股权确认日是“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直至“股权登记日”这一日为止,B 股投资者的股权登记才告完成,也就意味着B 股股份至股权登记日为止,才真正划入B 股投资者的名下。

  注意事项:B 股投资者是否享有转增股及派发现金红利权,关键在于看该B 股的“最后交易日”,而不是看“股权登记日”。

  

  除股除息计算

  B 股在分红派息、转增股本、配股后,交易所在股权登记日(B 股的“最后交易日”)次一交易日对该股作除权除息处理。

  除权除息的计算公式为:

  除权(息)报价=[(前收盘价- 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除权(息)日该股票的前收盘价改为除权(息)日除权(息)价。[4]

  

  分红派息

  ★领取红股

  送股流程

  送股与转增股本,是由登记公司在股权登记日(即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按照上市公司方案将股票自动记入投资者的股票帐户。具体流程:

  T 日:B 股最后交易日

  R 日:B 股股权登记日

  T+1 日 B 股除权除息日

  T+3 日 股权确认后,即红股到帐

  T+4 日 股民可以开始交易红股,并在托管商处领取红利。

  深市

  领取方式:自动划到投资者帐上。

  领取时间:T+3 日到帐(T:最后交易日),T+4 日可流通红股上市交易,投资者可以到证券部打印对帐单,查看红股是否到帐。

  沪市

  领取方式:自动划到投资者帐上。

  领取时间:R+1 日到帐(R:股权登记日)。投资者可

  直接到指定交易的证券部查询红股是否到帐。

  ★领取股息

  派息流程

  上市公司在距股权登记日三个工作日前将红利款汇入登记公司指定帐户。登记公司确认收到红利款后,通知上市公司并将领息股东名单提供给指定结算会员。指定结算会员书面确认后从登记公司领取红利并转入其客户的资金帐户内。

  深市

  领取方式:自动划到投资者帐上,可以到证券部打印对帐单,查看股息到帐情况。

  领取时间:T+4 日到帐(T:最后交易日)。

  沪市

  领取方式:办理指定交易后,自动划到投资者帐上,可到指定交易的证券部查看到帐情况。

  领取时间:T+2 日到帐(T:交易当日)

  ★操作要点

  1、深、沪市投资者领取红股、股息无须办任何手续,红股、股息即可派到帐上。

  2、若深市B 股境内投资者在分红派息期间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仍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3、沪市B 股境内投资者必须先办理指定交易后方可领取股息。

 

  B股境内外投资差异

  1.开户提交的文件材料不同

  在申请开立B股证券帐户时,境内居民须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1000美元以上的银行进帐凭证,到具有B股代理开户资格的券商处办理。 

  而境外(非居民)投资者则仅须凭个人有效证件(外国护照、外国身份证、中国护照+永久居住证明),未取得境外永久居住权的,视同境内居民办理。

  2.保证金存取方式不同

  投资者凭B股证券帐户在券商处办理外汇资金帐户(即B股保证金帐户)时,境内居民将从银行转出的现汇或现钞存款,存入B股保证金帐户内;而境外(非居民)则须将从境外汇入的外币现汇或境内商业银行的合法现汇存款,存入B股资金帐户内。 

  保证金支取时,境内居民须先将B股保证金帐户中资金划回境内商业银行,再到银行提取,而划回银行的资金视同外币现钞,不得向境外支付;而境外(非居民)则可汇出境外支付,或存入其在内地开立的合法外汇帐户。

  3.境内沪市B股投资者需实行指定交易

  境内沪市B股投资者在取得B股帐户的同时,其指定交易已一并完成,作为买卖证券的唯一交易点,投资者只能在被指定交易的证券营业部进行交易、清算、交收;如需变更指定交易,须先到原已指定交易的证券营业部撤消指定,然后到其他证券营业部重新办理指定交易。

  4.境外投资者买卖沪市B股"随处可买,随处可卖"

  与境内居民不同的是,境外投资者在买卖沪市B股中体现为:随处可买,随处可卖。即同一个证券帐户在任何不同证券营业部买入的B股,亦可在任一证券营业部卖出。 

  股份余额由结算会员每月进行对帐。但无论在何营业部买入的B股,此间发放的股票现金红利,仍在其指定的结算会员处,有关查询、挂失、权益领取、冻结、解冻、非交易过户等均须在指定的结算会员处办理。 

  最后,就B股投资者对象而言,对境外是全方位开放,既可是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也可是境外非居民个人;而目前向境内开放仅限于居民个人而已,暂未对法人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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