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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免抵退税”

发表日期:2018年6月7日  出处:价值中国  作者:胡明泉  本页面已被访问 1790 次

    一、基本解释

    免抵退税是对生产型出口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1、免,就是免征出口货物的销项税;

    2、抵,就是应退进项税(出口产品的进项税)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

    3、退,就是应退进项税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后,如有余额则需退还企业。

    二、关键概念

    1、“免抵退税额”:即“名义出口退税”金额,是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乘以“退税率”的结果;

    2、“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即应计入成本的“进项转出”税额,是出口货物对应的“征税率”与“退税率”的差乘以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

    3、“名义留抵税额”:即在不考虑出口退税的情况下,进项税大于销项税的金额。是“上期留抵税”加“本期进项税”减“本期进项转出”减“本期销项税”的结果“大于零”的金额。“名义留抵税额”减去实际“应退税额”即为结转下期的“上期留抵税额”

    4、“应退税额”:是税务机关需要实际退回给企业的“出口退税”金额。企业是否有应退税额,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同时,“应退税额”在以下两个条件中,取孰低金额:

    (1)有“免抵退税额”:即“名义出口退税”金额;

    (2)有“名义留抵税额”。

    5、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在“名义留抵税额”小于“名义出口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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