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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势在必行

发表日期:2018年6月7日  出处:英才  作者:叶檀  本页面已被访问 1690 次

    经济增速下降,政府税收收入快速增长,反差强烈的数据激起各方不满,要求降税提振内需、发展经济的呼声成为经济界主流声音。

    8月14日,财政部发表分析文章,指出上半年中国税收收入保持快速增长,主要得益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因素,并非国家从制度上加重税负的结果。同时表示,今年上半年,我国出台了很多减轻企业或个人税收负担的税收政策。

    综合来说,我国税负目前存在政府财政收入过高、制约市场经济发展;宏观税负过重,影响内需消费;税费改革滞后,公平性匮乏等弊端。

    从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只有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呈现爆炸式增长,一骑绝尘,已经从1999年的1万亿增加到2007年的5万多亿,还不算各种预算外、制度外收入。如果把政府、城镇居民、农民看成分享中国总收入的三大群体,那么自1995到2007年的12年里,政府财政税收年均增长16%,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农民的纯收入年均增长6.2%,这三者中只有政府的收入以远高于GDP的速度在增长。仅以今年上半年财政收入而言,国家预算收入同比增长33.27%。相比之下,企业收入远不能与之相比,而居民的收入,据相关部门公开的数据,也只增长10%左右。

    不论财政收入增长是什么原因,财政收入增长远高于居民与企业收入的增长速度,说明企业与居民税赋过重——过重的税负使企业难以应对高成本与转型的压力,在目前中国经济模式转型的关键时刻,企业无以应对。居民税负过重是内需迟迟无法提振的原因之一,虽然有关方面强调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作用,但目前的社保水平完全不足以解决居民的后顾之忧,工资与财产性收入之低,使人们在通胀的情况下只能眼睁睁看着财富缩水,还不得不把钱存入银行,以备不时之需。财政收入过高,政府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样让人存疑,无法保证财政收入在社保、在国家大项目中的使用效率。政府的行政费用、每年的部门费用节节上升,征税成本居高不下,都是公共财政低效使用的佐证。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以财政收入占GDP的总量来衡量宏观税负,其基本在20%左右,这一比例在大部分发达国家之下。其中的玄机在于,政府全部收入还包括预算内收入、预算外收入、制度外收入,这些收入加总后占GDP的比重才能看出真正的宏观税负高低。

    2002年,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撰文指出,我国政府收入的比例为:中央财政预算内税收占GDP的比例为15%,各级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收费占GDP的比例为10%,各种制度外收费占GDP的比例为10%,我国大口径宏观税负达到35%的水平。这样的税负水平已经赶上计划经济时代的水平。

    为了应对税负过重的痛苦,比较现实的做法是企业减少投资、居民减少消费,或者企业与居民普遍合理避税,甚至偷逃税,以法不责众作为推卸惩罚的武器。这样做的结果是双输:企业与个人如果选择前者,对于中国经济会产生长期而严重的负面影响,将把中国经济绑定在出口与投资的旧模式上;如果选择后者,那么,以宪政税制与依法纳税的现代法律与经济制度就无法确立,整个社会处于执法过苛、视税法如儿戏的尴尬情境中。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政府财政收入增加没有降低基尼系数。在原税种条件下财政超收,说明企业利润增加和高收入人员增加,说明垄断企业、金融企业以及高收入人群在扩张,这些扩张是以降低社会整体经济效益的垄断为代价,可谓得不偿失。

    税收政策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如果增值税等重复征税不改,税费混乱情况不改,高额税负不改,中国真正市场化的成长性企业不可能有任何生存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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