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务税收筹划 >> ★融资(金融资本) >> 中国民间次贷危机爆发
    
  双击自动滚屏  
中国民间次贷危机爆发

发表日期:2018年6月7日  出处:中国三星经济研究院  作者:马兹晖  本页面已被访问 1892 次

    由于央行信贷政策急剧调整,中国民间借贷泡沫爆发后迅速破灭。浙江、内蒙古、河南等地足相关业务的机构和个人陷入困境并波及大批企业乃至银行,有爆发局部金融危机的风险。各级政府正在采取措施,力求化解危机。在政府的强力干预下,危机在短期内可望受控,但如果不进行深层次的改革,风险还会逐步积累并再次爆发。

    民间借贷危机的形成

    民间借贷市场在中国一直存在,近期更是异常火爆,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或是公民与组织、企业之间直接的借贷行为,在中国一直存在并起到了重要作用。民间借贷市场一直存在,改革开放初期,草根创业者很难得到银行的贷款,民间借贷往往是解决启动资金难题的唯一出路。不少今天的富豪如黄光裕、张大中等都是通过民间借贷来开创事业的。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民间借贷急剧升温。据央行温州中心支行调查,仅在温州地区,已发现的民间借贷市场规模就达1100亿元,约合当地银行贷款总额的20%,而据中金公司发布的研究报告估计,中国民间借贷余额在2011年中期同比增长38%至3.8万亿元,相当于银行总贷款的7%。

    信贷双轨制和不稳定的信贷政策是造成本轮民间信贷泡沫化的主要原因。中国目前正规金融体制以国有银行为主导,资本价格受到严格控制,不能满足民营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中国金融体制中,通过证券市场直接融资与通过银行间接融资的比例约为1:3,而银行体系又是被大型国有银行主导,民营中小型银行匮乏。中国尚未实现利率市场化,政府控制着存贷款基准利率,商业银行只有很小的空间调节利率。

    在大型商业银行主导、缺乏利率自主空间的体制下,规模较小、信用程度不高、个体情况差别较大的民营中小企业很难得所需的个性化融资服务,民营中小企业长期面临贷款难的问题。

    为了满足市场需求,民间借贷市场应运而生,由此产生了信贷双轨制,从熟人亲戚借贷开始,逐步发展成专业化的民间借贷机构。在商业发达的地区,历来就有亲戚互借、熟人间“标会”等民间资金借贷行为,随着民营经济对资金需求,部分人专项组织、经营民间借贷业务,成立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甚至地下钱庄。民间借贷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曝光经营者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债权人的利益也缺乏保障,但事实上各级政府对此持默许态度。

    虽然历年来也爆发过若干次金融诈骗案,但民间借贷总体来说仍然持续发展,特别是在浙江地区已经形成较为稳定的灰色市场,实际上形成了官方——民间双轨制信贷市场。2008-2011年的信贷政策剧烈波动,导致民间借贷市场爆炸性增长。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政府推行极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信贷规模急剧扩张,大批民营中小企业也获得了大量银行信贷,用于扩大生产规模或是投机炒作。

    但是,2010年下半年通胀开始抬头,央行货币政策急剧转向,大幅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并实行严格的信贷规模控制,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急剧恶化,不但不能得到新贷款,贷款延期也困难重重。

    为了避免资金链断裂,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求助于民间借贷,用于紧急周转或是过桥贷款,民间借贷市场迅速繁荣起来,并吸引越来越多的机构投身于相关业务。

    本轮民间借贷有三大特点,潜伏着巨大危机,泡沫破灭的征兆越来越明显。第一,借贷利率越走越高,已经到了不合理的地步。据调查,目前民间借贷年利率高达70%到90%,是目前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0倍以上,这种“高利贷”越来越像传销式的骗局,是不可持续的。

    第二,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和银行也卷入了民间借贷。来不少上市公司和银行利用“委托贷款”的方式,曲线进入民间市场放贷。所谓委托贷款就是通过银行安排,资金充裕的上市公司直接把钱借给需要资金的公司,还有一些银行甚至直接向担保公司发放贷款。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一轮民间借贷狂潮中,大量资金并没有流向实体经济,而是在金融领域层层周转,或是进行资产炒作。2011年4月以后,借贷泡沫已经难以持续,民间借贷最繁荣的浙江温州地区至今已有两百多位老板“跑路”潮,内蒙、河南等地也出现借贷经营者资金链断裂的案例。

    危机的冲击与政府的应对

    民间借贷危机正在产生连锁反应,有可能引发局部金融危机。民间融资市场的资金收缩,也会导致诸多投机性市场上的投机资金断裂,从而对各类资产价格造成下行压力。随着越来越多的诈骗案例曝光和大批老板“跑路”,民间借贷市场陷入恐慌,债权人都急于收回资金,甚至对长期合作、信用良好的借贷人也丧失了信心,借贷市场快速去杠杆化,资金流动性丧失。

    大批债务人大举抛售资产套现,资产价格急剧下降,进一步引起市场恐慌,形成恶性循环。由于民间借贷资金层层转包,大批实业企业也介入了担保、资金拆借业务,泡沫破灭后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可能拖垮企业。介入民间借贷的企业倒闭后,即使没有介入民间借贷的企业也可能无法收回货款或者订货,产生传染性危机。

    市场信心全面动摇,部分债权人为了追回资金采取非法手段追讨债务,破坏生产甚至危及社会稳定。由于民间借贷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企业资金链断裂,债主常常采取暴力扣押债务人、抢夺债务人资产等过火行为,造成企业生产经营中断,企业资产被破坏、价值缩水,甚至引发冲突乃至群体性事件。

    政府已经开始关注民间借贷的风险,加强了监督,并推出了一系列救市措施。在媒体和学者的呼吁下,民间借贷风险已经引起了政府重视。10月3日至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就率领包括央行行长周小川、财政部长谢旭人在内的一众财经高官南下温州调研并处理高利贷问题。

    央行发出通知,从9月5日起扩大存款准备金缴存范围,有助于加强对银行通过表外业务介入民间借贷的监控。政府出招帮扶中小企业走出高利贷泥潭,披露拟议出台的政策包括以再贷款方式推出600亿的金融稳定资金,推出税收优惠政策,地方政府出面协调,禁止银行等金融机构抽贷逼债,政府牵头重组企业。

    展望、影响和建议

    在政府的干预下,温州地区的民间借贷风暴可望有所缓和,但其他内陆地区的借贷泡沫仍在破灭过程中。政府注入流动性、银行不削减贷款额度等政策实施后,温州地区民营企业经营环境有所好转。由于政府和银行在事实上已经承担了最后借款人的责任,市场信心有所恢复,由于温州地区民营资本力量雄厚,相当部分的企业经过债务重组后仍能维持经营并偿还大部分债务,因此债务危机可望缓和。

    但与之相反,河南、江西等内陆省份的民间借贷危机仍在恶化,可能爆发更多案件并难以化解,但对实体经济冲击却较为有限。内陆省份的民营经济不发达,民间借贷的投机性和诈骗性更强,更少用于经营实业而多用于炒作,很难通过债务人经营实业而逐步消化也难以进行债务重组,预计还会爆发更多的案例。但也正因为这些民间借贷主要用于资产炒作,与实体经济脱节,因此债务泡沫破灭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也小于沿海地区。

    在化解危机的过程中,债权人和银行都将承受部分损失,地方财政也将受到更大压力,但不会对中国宏观稳定性造成太大影响,但对民间借贷市场信用关系有较大的破坏。无论是沿海还是内陆地区,涉及民间借贷的银行、企业和个人都将因为债务重组或是破产而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银行呆坏账率将上升。

    政府在干预时,也进行一定的财政投入,并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信用担保,未来可能需要对银行的呆坏账和债权人的损失承担部分责任。政府可能需要对部分事实上破产的企业进行国有化,承担部分重组后的债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

    虽然本轮民间借贷危机造成的损失较为可观,但不会对总体宏观稳定性造成太大的损害。我们估算,如果调控得当,借贷危机破灭后造成的账面损失可能为1500亿~2000亿元左右,其中银行和政府可能将承担一半左右,相对于中国的宏观经济规模,损失仍在可控范围之内。

    虽然直接经济损失可控,但本轮危机的爆发和老板跑路潮,损害了民间借贷市场债务人的信用,原来较为稳定的借贷网络被破坏,未来几年内民间借贷市场将会萎缩,民营企业的生存环境更趋恶化。

    在短期内,政府应当对货币政策进行调整,使资金价格和数量关系合理化,并借整顿清理债务的机会尝试建立企业破产规范和民间借贷规范。目前的利率和信贷控制政策严重失衡,利率过低而存款准备金率过高,资金投机冲动强烈,不利于资金流向实业而刺激了资产炒作,央行应尽快加息并适度下调存款准备金率。

    在整理民间借贷债务过程中,政府应在保护借贷双方合法利益的前提下,鼓励各方进行债务登记,使得各方资产债务状况透明化,避免市场非理性恐慌。例如,政府可以发布公告,呼吁债权人或债务人在一定时限内到官方机构进行债务登记,完成登记手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合法利益将优先受到保护,债权人有权力掌握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状况,债务人的资产也受法律保护。对于陷入困境的债务人,可进入破产保护程序,如需清盘倒闭的可通过法定程序完成清算,实现有序破产。在债务整理过程中,既要防止债权人非理性恐慌,也要防止债务人转移资产跑路。

    长期来看,金融体制改革才是真正的解决之道,需要让民间借贷合法化。放松金融管制,将民间借贷阳光化。要彻底纠正民间借贷市场的乱象,则需从根本问题上着眼,只有放松金融管制,放开对中小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鼓励大量成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让地下金融走向合法化,盘活民间资本,才能有效抑制民间借贷市场的乱象。而将民资引入金融系统,将会避免大量资金在体制外运行、缺少监管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整体金融风险。

    近期政府针对民间金融的市场化、合法化政策有进一步发展,据报道,浙江省政府正抓紧会同浙江银监局、人民银行在浙机构研究完善温州市政府递交的《温州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方案涉及成立11家股份制村镇银行变民间资金“体外循环”为资金“体内循环”。对现有金融体制进行改革,逐步实现全面的利率市场化,为民间借贷融入金融体系创造条件。为民营企业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放开国企垄断行业,对民营资本敞开大门,合理引导民资流动实体经济;同时民资实力的壮大也会强化自身造血能力、减弱对外部融资的倚重。



  双击自动滚屏  
  相关评论:    

 没有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    

用 户 名:
电子邮件:
评论内容:
(最多评论字数:0)

中国哈尔管理学院(中国哈尔国际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进入管理 |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液晶大楼   联系电话:18305759080;QQ:375453467   联系人:濮先生
备案编号:浙ICP备09057314号